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的疑问作如下澄清:
1、本工程最高限价为:控制价×(1-下浮率)+(招标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下浮率×1.1=992759.83×0.92+(4500+3500+20000)×0.08×1.1=915803.04元。
2、开标时需要携带的资格审查原件资料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提供原件或网页版加盖公章均可。
除以上澄清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如各潜在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全椒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