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全椒县公立医院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实施意见(暂行)》已经全椒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选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全椒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椒县财政局
全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全椒县公立医院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引进激励机制实施意见(暂行)
为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县级公立医院学科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大病救治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人才引进条件和类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医德医风廉洁;
2、热爱本专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二)人才类型
1、正高级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本学科学术和技术领域内有所建树,居县域内领先水平,能指导本学科的创新和发展。
2、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在公立二甲医院工作5年以上或在公立三级医院工作满3年以上,符合我县公立医院紧缺专业如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胸外科、整形外科、血液科、肾内科、感染科、急诊科、全科专业、中医类专业、医学影像科、麻醉科、骨伤科等临床专业技术人员,能解决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在本学科的某一领域项目开展上有特殊专长。
4、取得“四证合一”(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证、规培证)的临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能独立完成相关学科的诊疗技术。
5、在省内外知名三甲医院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经历的专家、学者,且社会影响较大,能对县级公立医院相关学科有引领作用的紧缺型人才。知名专家学者、重点专科学术带头人、特别优秀或急需人才,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公立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
二、政策待遇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紧缺型人才,根据引进人才类型,由引进医院自筹资金,一次性给予安家费补贴。
1、在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工作满5年并取得正高职称者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30万元、取得副高职称者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20万元;在三级乙等公立医院工作满5年并取得正高职称者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27.5万元、取得副高职称者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17.5万元;在二级甲等公立医院工作满5年并取得正高职称者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20万元、取得副高职称者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10万元。
2、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20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5万元。
3、取得四证合一(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证、规培证)的全日制本科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2万元。
上述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人员均需服务满5年以上。
(二)引进人才原取得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医院予以认可,并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和职称评(认)定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
(三)引进人才享受引进医院同级、同岗、同等人员工资、绩效和福利待遇。知名专家学者、重点学科带头人可实施“协议工资”、“项目工资”。
(四)属编制内的引进人才,人社部门协助办理调动手续;非编制内的,按照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引进人才的配偶需要调动的,可协助办理调动手续;子女需在辖区内入托入学的,协调教体部门为其优先办理相应入托入学手续。
(六)引进人才属编制内但不能提交人事档案的,经核准确认其原有身份、学历和工龄,由人社部门为其新建人事工资档案。
凡符合人才引进第一条(基本条件)和第二条(人才类型)中其中一条的紧缺型人才,一旦引进,引进医院应帮助其搭建学科建设平台,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考核管理
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县委编办、人社局、卫健委联合组织考核,择优引进。考核优良者,由县卫健委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拟引进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引进医院办理聘用手续。
对引进对象的考核分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备案;期满考核由县卫健委牵头,县人社局参与,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四、其他
(一)引进人才具体考核细则由引进医院自行制定。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引进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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