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部门按计划填写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临时采购设备时,填写《购置医疗设备申请表》,报院长办公会确认后交设备科执行采购。
2、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由设备科负责整理,上报医学装备委员会审核,由院长办公会批准方可执行采购(详见《计划、论证、审批制度》)。
3、负责对上一年度购置医疗设备做成本效益分析并反馈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详见《医学装备使用评价制度》)。
4、 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报废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5、遵照国家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并落实医用计量装置、计量仪器的强制检定工作。
6、购置大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属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甲、乙类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
7、装备管理部门按照《设备验收安装制度》做好新进设备的安装、验收及培训工作。